各相關單位:
根據《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措施相關規定,為做好2020年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受理工作,現啟動光明區2020年高管團隊激勵資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領域
支持2019年度產值5億元以上的大型工業企業、2019年規模以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
二、支持對象
在光明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三、資助標準及方式
事后資助,對2019年度產值5億元以上的大型工業企業,工業增加值每增加2000萬元,給予其高管團隊20萬元獎勵,單家企業年度累計最高獎勵200萬元,單個高管年度最高獎勵50萬元。對2019年規模以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營業收入每增加2000萬元,給予其高管團隊10萬元獎勵,單家企業年度累計最高獎勵100萬元,單個高管年度最高獎勵10萬元。資助金額考慮地方財力貢獻。(此處企業高管是指公司的副總監以上成員、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遵紀守法,且在本公司任職滿一年,至申請時仍與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工業增加值增量的計算按增加值可比價計算。)
四、申報條件
(一)注冊登記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光明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三)近三年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且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10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
(四)近三年信用記錄良好,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數據為準);
(五)申報單位需對申報項目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和套取、騙取財政專項資金;
(六)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或者多頭申報區級專項資金資助,同一事項確因政策允許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標明并注明原因。重復使用同一發票申報項目可視為重復申報;
(七)申報單位在光明區規模以上企業統計數據庫的正常申報滿一個自然年度;或者經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聯席會議批準的其他資助對象。
深圳市光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