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寶安區貫徹落實〈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方案》(深寶發[2016]6號)文件要求,為促進人才優先發展,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現啟動寶安區科技創新人才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創客團隊項目資助。
二、資助標準
(一)經區認定的創客團隊項目,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二)獲得市級資助的創客個人、創客團隊項目,按市資助額的50%給予配套資助;
(三)對獲得國家、省、市、區(不含深圳市)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到我區注冊實施的,經認定后給予各級比賽所獲獎金2倍、最高100萬元的落戶補貼。
三、申報條件
(一)在寶安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請企業為創客個人、創客團隊近兩年內(注冊成立時間為2018年1月1日后)注冊成立的項目企業,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近兩年內在深圳寶安創新創業大賽賽事中獲獎的創客團隊;
2.近兩年內獲得市級資助的創客個人、創客團隊項目;
3.近兩年內在國家、省、市、區(不含深圳市)創新創業大賽賽事中獲獎的創客團隊,并已獲得相應獎勵。
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