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促進我區信息化建設,提高企業綜合競爭力和社會信息化水平,根據《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深寶規〔2018〕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現啟動2018年寶安區信息化項目配套獎勵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補貼的條件
申報2018年寶安區信息化項目配套獎勵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寶安區;
(二)企業應按規定依法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規模未達到納統要求的除外);
(三)企業已被評為國家級、省級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或已通過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或者建設項目上兩年度內已獲得市級以上智慧城市、企業信息化或兩化融合項目資助且資助經費已經到賬。
二、資助的標準
(一)對通過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二)對評為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評為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的,給予50萬元獎勵(已獲得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30萬元獎勵的,追加獎勵20萬元);
(三)對獲得市級以上智慧城市、企業信息化或兩化融合資助的項目,給予市資助額50%、最高100萬元的配套獎勵。
欲知更多項目細節,
歡迎撥打 0755-86529553 咨詢。
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