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建設單位:
為做好我區2019年重大項目計劃編制工作,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征集寶安區2019年重大項目,請各相關單位積極組織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重大項目是指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和帶動作用,投資規模較大,并按照規定程序列入年度重大項目計劃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列入 2019 年重大項目計劃的項目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報項目須符合《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 年)》、《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及各專項規劃、《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 年修訂)》等要求。
(二)項目總投資原則上達到1億元人民幣(政府投資項目5000萬元人民幣)。
(三)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放寬:
1.列入《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項目;
2.列入《深圳市實施東進戰略行動方案(2016-2020 年)》的項目;
3.列入《深圳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建設總體方案和十大行動計劃建設實施方案》的項目;
4.列入《深圳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項目;
5.服務于粵港澳大灣區等國家戰略,列入國家重大工程、省重點項目或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專項行動計劃的其他重大項目。
6、例入《深圳市寶安區“十三五”重大項目規劃》、例入《灣區核心,智創高地,共享家園重大項目》的項目。
(三)屬于以下情況的從嚴進行審查:
1.已連續兩年列入重大建設項目計劃,且均未完成年度投資50%的項目;
2.已連續兩年列入重大前期項目計劃,目前尚未開工的項目;
3.更改原有用地性質,“工改商”、“工改居”、“M1 改 M0”的項目;
4.上年度已列入重大建設項目計劃,有 3 次及以上未按填時填報月報的項目。
二、申報分類
(一)按照建設階段分
1、重大建設項目。包括重大續建項目和重大新開工項目。2019年前已經開工建設的項目,可申報2019年重大續建項目;項目用地已落實(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且2019年具備開工條件的,可申報2019年重大新開工項目。
2、重大前期項目。政府投資項目已立項、社會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批復,且項目用地已基本落實,正在開展建設前期各項籌備、2019年內不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可申報2019年重大前期項目。
(二)按行業類別分
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先進制造業和優勢傳統產業、現代服務業、社會民生、城市更新、軌道交通、道路機場港口、城市安全環境資源。
(三)按資金來源分
分為政府投資項目和社會投資項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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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撥打 0755-86529553 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