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8年鹽田區鼓勵企業研發投入項目的申報通知
根據《鹽田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規定(修訂)》,鹽田區人民政府,深鹽府規〔2017〕4號;《鹽田區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和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鹽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深鹽府辦規〔2017〕3號文件的規定,現決定開展2018年鹽田區鼓勵企業研發投入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申報事項如下:
一、申請內容
對承擔基礎性、前沿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的重點科研項目給予資助。
二、支持強度與方式
支持強度:對承擔基礎性、前沿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的重點科研項目,根據其上一年度研發費用投入情況,給予最高250萬元資助。
支持方式:事后資助、自愿申報、現場考察、審批機關審定、社會公示。
三、辦理條件
申請該項目企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當是在鹽田區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含企業、實驗室、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機構、新興組織機構)。
(二)研發項目須符合鹽田區產業發展方向。
(三)申報單位的研發投入范圍須為:
1.人員人工費用: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3)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研發費用總額的10%):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四)申報單位不得將資助經費用于以下經費支出:
1.企業開辦費;
2.生產經營場地的購置或租賃費;
3.生產設備購置費;
4.大宗原材料采購費;
5.廣告和銷售費;
6.行政辦公費。
四、受理時間
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五、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400-765-0858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石廈北二街西新天世紀商務中心A座2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