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項目建設單位:
為做好龍崗區2020年重大項目申報和計劃編制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須符合《龍崗區2020年重大項目基本申報條件》(見附件1)對行業導向和投資規模的要求。
(二)申報項目須符合《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及各專項規劃、《龍崗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及各專項規劃、《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等要求。
(三)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放寬:
1.列入《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龍崗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龍崗區“十三五”重大項目規劃中期調整項目庫》的項目;
2.列入《深圳市實施東進戰略行動方案(2016-2020年)》《龍崗區落實東進戰略打造深圳東部中心行動方案(2016-2020年)》,服務于“東進戰略”的項目;
3.列入《深圳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龍崗區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和《龍崗區重大項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項目;
4.服務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建設等國家戰略,列入國家重大工程、省重點項目或市、區政府確定的重點專項行動計劃的其它重大項目。
(四)屬于以下情況的從嚴進行評審:
1.已連續兩年列入重大建設項目計劃,且均未完成年度投資計劃50%的項目;
2.已連續兩年列入重大前期項目計劃,目前尚未開工的項目;
3.更改原有用地性質,“工改商”“工改居”“M1改M0”的項目;
4.上年度已列入重大建設項目計劃,且3次及以上未按時填報月報的項目。
二、申報分類
申報項目按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前期項目兩類進行申報。
(一)重大建設項目。包括重大續建項目和重大新建項目。目前已經開工建設的項目,可申報2020年重大續建項目;項目用地已落實(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且2020年具備開工條件的,可申報2020年重大新建項目。
(二)重大前期項目。已取得政府投資項目賦碼、社會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批復(城市更新項目還須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單元計劃),正在開展前期各項籌備、2020年內不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可申報2020年重大前期項目。
三、申報方式
本次申報采取網上填報的方式,登陸“深圳市龍崗區重大項目申報系統”(http://203.91.36.113:8002/),具體填寫流程可查看申報系統首頁右上角“幫助中心”。
四、申報時間
自發文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為避免網絡擁堵,請各單位盡量提前申報。
五、其它事項
1、區政府各職能部門、各直屬機構、駐龍崗處級以上單位、各街道辦負責的政府投資項目,由各單位匯總后統一申報;
2、社會投資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直接申報,接受申報后我局將向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征詢意見。同時,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作為申報組織單位須做好組織發動和督促檢查工作,及時通知、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3、僅因投資規模未達到市級重大項目申報條件的項目,可申報區級重大項目;凡已申報為市級重大項目的不需再次申報區級重大項目。凡經審核被列為市、區兩級的重大項目均享受重大項目綠色通道、三類三級分層協調機制等服務;
4、年度重大項目證書有效期為一年,2019年重大項目也需在受理時間內申報2020年重大項目。
特此通知
龍崗區發展與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