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各文化企業:
根據《寶安區關于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辦法操作規程(修訂稿)》,現就開展2021年第四批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文化產業園區(基地)認定獎勵
獲得國家、省(市)認定的文化產業園區(基地);
2.文博會相關文化產業活動獎勵
第十七屆文博會寶安區分會場;
3.文化產業資金配套獎勵(資助)
2019年9月后獲得國家、省、市文化產業資金獎勵或扶持的項目(不含貸款貼息和保險費)。
二、申報條件
請申報單位認真研讀《文化產業園區(基地)認定獎勵等項目操作規程》(附件1),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申報。
三、申報方式
申報單位根據操作規程要求填寫申請書(附件2-4),于12月17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文化產業科(寶安體育館西區310室),申請書電子文檔發送至bawtly-cyfzkxbh@baoan.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文化產業園區(基地)認定獎勵等項目操作規程
2.文化產業園區(基地)認定獎勵申請書
3.文博會相關文化產業活動獎勵申請書
4.文化產業資金配套獎勵(資助)申請書
寶安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1年12月3日
(聯系人:徐寶華、王志雄,電話:29647136)
附件下載:
關于開展2021年第四批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文化產業、影視產業資金配套獎勵(資助)申請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