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 科技部關于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19〕689號)精神,根據《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行動方案(2019-2025年)>的通知》要求,為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深圳先行示范區以及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強化科技創新的支撐和引領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應用,我委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綠色技術征集工作,并編制《深圳市2021年綠色技術推廣目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技術范圍
綠色技術征集范圍包括: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保護與修復、綠色基礎設施、循環經濟、生態農業等技術領域,內容涵蓋產品設計、生產、消費、回收利用等環節的技術。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別合作區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所申報技術產品的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產權明晰;
3.所申報技術產品須符合國家質量、安全、能耗、環保等方面的標準和要求;
4.技術產品具有先進性、創新性,工藝成熟、經濟合理,實用性強,具有推廣意愿和應用前景,可帶來良好的經濟、環境、社會效益;
5.已有連續正常運行一年以上的成功應用案例。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應填寫《深圳市2021年綠色技術、產品征集申報書》(附件)并加蓋公章。
2.申報單位必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技術水平相應證明材料(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節能環保性能檢測報告、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等);知識產權及專利情況相應證明材料;有代表性的用戶使用報告1-3份(加蓋用戶單位公章)。
3.申報單位可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所申報技術產品獲獎證書復印件;其他可以佐證所申報技術產品性能水平、應用效果、推廣前景、市場競爭力、投資回收期、使用壽命等相關情況材料。
四、相關要求
1.各單位推薦數量不超過5個;
2. 各單位對填報內容真實性負責;
3.請各單位于2021年11月22日前,將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電子文檔發送至:sjc@sticmail.sz.gov.cn。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盧先生、郭先生,電話:88103434、88128850
附件:深圳市2021年綠色技術、產品征集申報書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