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明確賦予深圳對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設立和撤銷權限。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關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設站要求,現就2021年深圳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深圳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原則上從近三年已聯合培養5名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員且已有博士后出站的我市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中擇優設立;屬于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或創新領域,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且至少符合一項推薦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也可申報。
(一)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2.具有一定規模,并具有專門的研發機構或科研平臺。
3.擁有高水平的研究隊伍,具有創新理論和創新技術的博士后科研項目。
4.能為博士后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二)推薦條件
1.建有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國家高端智庫等國家科研創新平臺。
2.省級以上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3.近五年榮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承擔省部級以上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研項目。
4.屬于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中具有較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企業,科技型企業家或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企業,且近三年企業研發投入占年銷售收入比例較高。
5.獲得國家監管機構、行業協會較高評級或企業資質,整體技術水平或重點科研領域在同行業居于領先地位,具有行業示范性和帶動性作用。
6.能夠充分體現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在相關技術領域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企事業單位。
7.承擔重要社會服務功能,具有較強科研創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組織或省部級以上直屬科研文化單位。
二、申報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深圳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申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申報表》),連同佐證材料一并裝訂成冊,一式2份。申報材料涉密的單位需在《申報表》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二)各申報單位按照內容詳實、重點突出、數據真實、有據可查的要求,認真填寫《申報表》。相關佐證材料包括:與申報條件(含基本條件和推薦條件)和《申報表》中涉及到的企業資質、經營業績、評價評級、承擔項目及獲獎情況等有關代表性佐證材料,與《申報表》一并裝訂成冊(佐證材料不超過20頁)。申報材料要規范整齊,用A4紙雙面印制。
(三)材料受理后,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將組織專家評審,必要時進行現場考察和評議,并征求市場監管、稅務、環保、安全生產相關部門的審核意見。
(四)經批準設立的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將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正式公布,頒發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牌匾,并將結果報全國博管辦備案。
三、聯系方式
請各申報單位于2021年9月20日(星期一)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6049室)。
聯系人:周寬山
聯系電話:0755-88121592
附件:深圳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申報表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