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業:
為培育各科技創新平臺,提升區域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的導向和激勵作用,現開展2021年科技創新平臺資助受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領域
重點支持2020年度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和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研發平臺及設立內部研發機構的工業企業,政府投資項目除外。
二、設定依據
(一)《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規〔2019〕14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扶持操作規程》(深光科創〔2020〕20號)。
三、支持強度和資助標準
(一)支持強度:受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二)資助標準:
(1)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和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研發平臺,按不超過實際投入費用的50%,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資助。
(2)對2020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新設立內部研發機構的工業企業,經認定后,給予一次性10萬元資助,資助金額不考慮地方財力貢獻。
四、申報條件
(一)自開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信用記錄良好,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犯法失信企業名單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完整版信用報告為準)。
(二)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三)所從事行業或開展的業務按照有關規定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核準、備案或需取得相關資質的,應按要求取得。
(四)注冊登記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光明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機構。
(五)自開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申報單位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且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10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
(六)申報單位需產權明晰、能夠提供一定的載體面積、配備相應的設備和服務。
(七)申報單位需在光明區運營時間達到一年(含)以上,并在區科技主管部門備案在冊,且認定時間為2020年度的科技創新平臺。
(八)申報單位須與我局簽訂協議,約定五年內不得將注冊登記地、納稅地和統計地遷出光明區。
五、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平臺(http://203.91.35.46:8085/companyPortal/#/home)在線填報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科研機構、事業單位除外;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未換領新版營業執照的,提交舊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
(三)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無須驗原件,項目經辦人身份證須驗原件)。
(四)2020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五)由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2020年度納稅證明。
(六)建設期間發生的費用明細清單及有關證明材料。
(七)相應行政部門批準認定的文件。
(八)科技創新平臺建設、運行工作總結。
(九)申報單位房屋租賃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
(十)企業信用信息資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完整版信用報告)。
(十一)承諾協議書(模板見附件1)。
電子材料:以上第(二)至(十一)項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后上傳PDF掃描件至光明區企業服務平臺。
紙質材料: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請登錄光明區企業服務平臺,導出帶平臺水印的所有材料,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1份,A4紙正反面打印,裝訂成冊(膠裝)。
注:第(十一)項承諾協議書一式2份,另交原件。
六、申報時間
(一)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21年1月25日至2月5日(注: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
(二)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21年2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注:網上審核通過后方可提交紙質材料)。
受理地址:另行通知。
業務咨詢:88210473、88211780。
七、申請受理機關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八、辦理流程
區科技主管部門發布受理通知——申報單位網上申報——申報單位向區科技主管部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初審——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擬定資助計劃——社會公示——下達項目資金計劃——區科技主管部門撥付資金。
九、證件的法律效力
申報單位憑批準文件獲得科技創新平臺項目資金。
十、注意事項
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光明區科技創新平臺項目的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光明區科技創新局舉報。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2021年0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