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開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的通知》(工信廳聯電子函〔2021〕32號,以下簡稱《試點示范通知》,詳見網址https://www.miit.gov.cn/jgsj/dzs/wjfb/art/2021/art_9563f5bd1d4144329f6d4c4a9b5289d4.html)要求,現組織開展第二批國家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申報工作,具體如下:
一、申報要求
示范企業和示范項目均需要符合《試點示范通知》要求且企業和項目地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按照該通知格式和要求將加蓋公章和騎縫章的相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電子版包括蓋章掃描件和可編輯版本)于4月7日前交至我局資源綜合利用和電力處(市民中心C3117室),并做好現場考察準備。
二、審核安排
我局預計聯合市住房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扶貧協作和合作交流辦等部門于4月8-9日開展現場考察,后續專家評審后,按照《試點示范通知》要求推薦不超過3家示范企業和不超過5個示范項目,于4月15日前聯合會簽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
特此通知。
(聯系人:李嬋,電話:88127113)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