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8年第一批光明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企業研發投入資助的申報通知
為更好地鼓勵和支持光明新區企事業單位進行科技研發,根據《光明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 現決定開展2018年第一批光明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企業研發投入資助的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資助類型
(一)對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5%(含)以上的企業給予獎勵。
(二)對經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開展的研發項目,按市資助的20%予以配套。
(三)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給予研發投入資助;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經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開展的研發項目資助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3)近兩年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4)有效期內的國家級、市級或其他高新技術企業;
(5)經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開展的研發項目,已獲得市級資助。
(二)申請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給予研發投入資助、對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5%(含)以上的企業給予獎勵資助的企業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在光明新區注冊、納稅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3)近兩年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4)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并已向稅務部門備案;或經審計(統計)核定的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超過 5%。
三、 資助內容與標準
(一)對經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開展的研發項目,按市里資助的20%予以配套。
(二) 對企業研發投入按以下標準給予資助:
1、對符合研發加計扣除政策的科技型企業,經核準符合條件的,給予其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的10%、最高200萬元的研發投入補貼。
2、對企業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在5%(含)-7%、7%(含)-10%、10%(含)以上的,分別按研發費用支出的1%、3%、4%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其中,研發費用包括科技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費用、設計費用、裝備調試費用、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等直接與項目研究開發有關的費用,不包括企業開辦費、場地購置租賃費、大宗原材料采購費、廣告銷售費、行政辦公費等費用開支。
上述兩款政策不疊加享受。
四、受理時間
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6月15日。
五、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400-765-0858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石廈北二街西新天世紀商務中心A座26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