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實施深圳市綠色低碳產業2018年第一批扶持計劃(直接資助、貸款貼息方式)的通知
為加快我市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我委決定組織實施深圳市綠色低碳產業2018年第一批扶持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領域
(一)高效節能
重點發展電機及拖動裝置、節能監測、余熱余壓利用、鍋爐窯爐等節能技術和裝備,新型節能建筑材料、高效節能照明產品、高效節能電器以及節能汽車等節能產品。
(二)先進環保
重點發展大氣污染防治、環境污染監測、水污染防治、固廢處理處置、噪聲污染控制、生態修復、清潔生產等領域環境治理技術和裝備以及環保材料與藥劑等。
(三)資源循環利用
重點發展工業固體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建筑固體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汽車零部件及機電產品再制造、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生物質廢棄物循環利用以及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等。
(四)新能源汽車
重點發展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及關鍵零部件等。
(五)先進核電
重點發展核電配套裝備制造、核電信息技術、核電站建設與運營綜合服務系統及核電供應鏈服務平臺等。
(六)可再生能源
重點發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技術和裝備。
(七)高效儲能
重點發展儲能材料、儲能裝備、儲能電站建設及應用(技術)等。
(八)智慧能源
重點發展智能電網等智慧能源技術及裝備。
二、扶持計劃類別及資助標準
(一)高技術產業化扶持計劃
1、事后資助。對通過專家評審、現場考察的項目予以立項備案,待項目實施完成并通過我委組織的專家驗收后,按照專項審計確認的項目總投資的20%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2、貸款貼息。專項資金原則上對單個項目的貸款貼息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認定的貸款利率為貸款合同中約定的貸款利率(不高于基準利率50%),貼息額度為貸款利息總額的70%,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二)產業化中試環節扶持計劃
事前資助。按經專家評審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3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三、資助對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綠色低碳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必須符合申報指南和相關規劃重點支持領域,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認真組織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并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節能、環保、土地、規劃等相關建設條件。
(二)項目采用的自主技術成果(包括自主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創新、國內外聯合開發的技術等)應具有先進性和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擁有有關成果鑒定、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或相關認證和生產許可。
(三)已明確項目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建設資金落實,有自有資金證明、金融機構出具的貸款承諾(自有資金+銀行貸款≥項目總投資)。
(四)項目涉及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的,申報單位應準確、及時向市統計部門報送相關投資數據。
(五)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申報單位責任。
(六)項目單位提交的工業總產值、營業收入等經營指標數據,應確保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經市統計部門認定超出誤差的,將取消項目申報資格;多次超出誤差的,將列入“黑名單”,且兩年內不得申報相關專項。
五、申報時間
2018年6月19日9:00至2018年7月13日18:00。
六、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400-765-0858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石廈北二街西新天世紀商務中心A座2610A